?
一
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入庫要求
一、總體要求
申報入庫的項目應以“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為重點,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等重點任務相銜接,能夠實現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精準支撐,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協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二
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入庫要求
三
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人庫要求
四
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儲備庫人庫要求
一、總體要求
申報入庫的項目應符合《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圍繞支持農村污染治理重點工作,以解決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與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銜接。項目按照集中連片方式推進,原則上以縣(市、區)為單位申報,整體或在一定范圍內打包。
二、入庫項目范圍及類型
支持項目類型主要包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源涵養及生態帶建設,以及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可以包含上述類別中的一類或者含兩類及以上的綜合類項目。其中,重點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并做好污水治理與改廁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項目若采用競爭性評審方式,將另行發布申報指南。
(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城鄉接合部、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游風景區等地區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工程,鼓勵因地制宜選取污水治理技術模式。支持內容:
1.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建設;
2.農村生活污水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建設;
3.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再利用設施建設;
4.在現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較高的地區,因原有設施不能滿足當前治理需求,開展必要的設施改造工程。
(二)農村黑臭水體整治項目。重點整治國家監管清單中的農村黑臭水體,優先支持農村黑臭水體集中、整治技術路徑清晰可行、財力狀況合理、長效運營有保障的地區。支持內容:
1.控源截污工程,包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資源化利用、水體及岸線垃圾治理、畜禽及水產養殖等農業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等;
2.生態修復工程,包括:生態護岸、生態溝渠構建、水生態系統修復等;
3.內源治理工程,在做好控源截污工程的前提下,根據底泥污染調查評估結果,開展底泥清淤疏浚和安全處理處置工程等;
4.水系連通工程,包括:河道清障、改善水體流動性等。
(三)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源涵養及生態帶建設項目。支持內容包括在飲用水水源周邊設立警示標志、建設防護帶和截污設施,開展水源地生態修復等。
(四)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支持內容包括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理設施的建設及購置,包括垃圾箱、垃圾池等收集設施,垃圾轉運站、運輸車輛等轉運設施,以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等。
具體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
1.明確問題導向。項目以解決當地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符合農村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律,屬于國家農村生態環境相關規劃重點任務,與地方鄉村發展和環境基礎建設有關規劃相協調。
2.方案科學可行。項目方案論證充分,技術路線科學可行,進度安排合理,工程投資估算與項目建設內容、目標相匹配,資金投入有保障,績效目標可監測、可考核,預期效益可達。
3.運行管理有保障。項目實施和運行管理責任主體明確,運行維護資金渠道穩定,運維技術能力與選用工藝相匹配,監管機制健全,保障設施建成后能夠正常運行,環境治理效果可持續。
4.項目成熟度高。項目前期工作基礎較好,現場調研扎實,基礎信息完整,成熟度達到入庫要求。
三、不予入庫的情況
(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城鎮建成區的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合理項目,如設施規模與實際需求不匹配選用技術模式不可行、建設運行成本較高或與當地工作基礎條件不適應等。
(二)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包括:缺乏現狀分析,技術路線不合理項目,如在有外源污染情況下沒有控源截污措施、對具有防洪排澇等功能的水體整治僅簡單填埋或加蓋、將河塘溝渠做成“三面光”等不符合農村生態環境特點的技術措施。
(三)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源涵養及生態帶建設。包括: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拆遷、景觀建設項目等。
(四)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包括:城鎮垃圾填埋場、垃圾轉運站建設項目:渣土填埋場項目等。
(五)其他不予入庫的情形。包括:日常工作經費類項目,科研或調研類項目,運行維護類項目,能力建設類項目;運維主體不落實運維機制不健全、運維技術與力量無保障的項目;已獲得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總投資額低于2000萬元或整治行政村數少于10個的項目。
四、入庫材料要求
申報入庫項目需提交材料: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內容原則上應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深度;
(二)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對應的批復等文件;
(三)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見附件1中附表);
(四)運行維護資金來源證明材料(需要縣級及以上政府或財政部門出具);
(五)PPP項目需提供PPP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論證、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等批復文件,或財政部PPP項目庫在庫截圖證明。
本文源自生態環境部,如涉及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