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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國推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已成功實現了對江河湖庫水資源及水生態環境的有效守護與整治,將水生態環境安全及水生態文明的建設提升至國家層面的戰略地位。
在新形勢的驅動下,水生態綜合治理項目展現出更強的綜合性、更高的專業要求以及更大的資金需求,導致傳統投融資模式難以支撐項目的順利推進。為此,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應運而生,它通過引入市場機制,深入發掘生態資源的潛在價值與盈利點,創新經濟模式,成功地將原本收益能力有限的水生態治理項目轉變為生態治理與產業開發緊密結合、經濟效益顯著的綜合型項目,有力促進了項目的實施落地。當前,水生態綜合治理已成為EOD項目中最為常見的類型,全國各地均有成功案例可循。
01.EOD模式與水生態治理的政策演變
在國家層面上,EOD模式提出之前,我國已經構建起了涵蓋生態文明建設、現代環境治理以及生態價值轉化的政策框架體系。中共中央與國務院先后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文件,確立了“資源有償使用與補償”的原則,并將“生態資源”正式納入可量化價值資源的范疇,這一系列的政策安排為之后流域EOD項目的具體實施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隨著生態文明體制的逐步建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從國家層面提出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水生態治理屬于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內容,上述文件為社會資本參與流域治理提供了指引。
針對生態價值的轉化問題,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布了《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該意見提出了構建生態產品調查監測、價值評估、經營開發、保護補償以及促進交易等五大核心機制,為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開辟了新路徑,并為水生態治理項目在資金平衡方面帶來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從部委的角度出發,創建試點項目與提供扶持政策、支持工具形成了緊密的結合。2020年9月,生態環境部攜手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國家開發銀行,共同發布了《關于推薦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標志著EOD模式試點工作的正式啟動。截至目前,已成功征集并批準了兩批次共計94個試點項目,同時還有近200個項目被納入項目庫。在這些項目中,以生態保護修復及水生態環境保護為主要內容的項目占據了絕大多數。此外,在EOD項目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它們為EOD項目的成功落地掃清了“最后一公里”的障礙。我國的水生態治理項目大多帶有濃厚的公益性質。盡管相關部門長期以來在水生態治理上投入了大量財政資金,但市場機制在水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仍顯薄弱,導致市場主體的參與程度和社會資本的使用效率均不高。另外,當前的水生態補償機制大多依賴于地區間的協商確定,難以準確體現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真實成本及其帶來的生態效益。伴隨生態文明體制的持續進步,中共中央辦公廳聯合國務院辦公廳共同出臺了《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該意見站在國家戰略規劃的高度,明確提出了打造“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宏偉目標。在這一體系中,水生態治理被視為一個核心組成部分。上述政策導向文件為社會資本參與流域治理活動確立了明確的導向,為它們投身其中鋪設了暢通的道路。針對當前水生態治理面臨的挑戰,我們迫切需要重新評估并調整其發展策略與實施路徑。國家發展改革委所發布的《“十四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以及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聯合制定的《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均明確指出,未來的水環境建設將圍繞大江大河及大型湖泊為核心,全方位考慮河流兩岸、上下游區域、地表與地下水體、陸地與海洋環境、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之間的協調關系。這些規劃強調構建完善的水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有效利用跨部門、跨區域的協作機制,系統性推動流域內的水污染治理、水生態恢復、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水質標準的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完善,同時加強水資源的節約與高效利用。此外,還倡導在治理過程中兼顧減少碳排放與環境污染、擴大綠色空間與促進經濟增長,以實現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和諧共生。此外,在啟動全國第二批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項目時,國家發展改革委著重強調,需持續探索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新方法,以統籌推進流域水環境的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這一過程中,應著重于流域的整體保護與協同治理,加速培育以綠色低碳為核心的新經濟增長點。同時,要進一步強化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并積極構建包含政府、企業及社會各界在內的多元化投資機制,以確保項目資金的有效供給與合理利用。03.水生態治理EOD模式的探索實踐及建議EOD模式強調產業項目必須與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緊密相連,通過將那些具有較強公益性但收益較低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具有良好經濟效益的關聯產業項目有機結合,實現資源的高效配置,猶如進行“優劣互補”的搭配策略。此外,為確保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相關聯的產業項目能夠協同增效,應由同一主體負責全面規劃并執行這些項目的建設、運營及維護,實現各組成部分間收益的有效整合與互補,確保項目整體財務上的自給自足。這種一體化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將生態環境治理所產生的經濟正面效應內部化,進而吸引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為加大生態環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和促進多方參與奠定堅實基礎。截至目前,我國在水生態治理領域已積累了一定的EOD(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項目實踐經驗,這些經驗對業界而言具有寶貴的參考意義。以杭州市臨安區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 EOD 項目(簡稱臨安EOD項目)為例,該項目總投資規模達到了約12.86億元。該項目由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為聯合體牽頭單位,浙江商達公用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中霆和創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化明達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為聯合體成員。項目秉持以生態環境改善引領產業發展的核心理念,立足于“鄉村振興”這一戰略基石,依托“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農村產業的高質量升級,同時引入“碳匯與碳金融”機制作為強大支撐。項目始終堅持鄉村振興服務于農民福祉、鄉村建設惠及農民的原則,致力于將臨安區打造成為鄉村振興的高標準典范和共同富裕的高質量樣本。
從實踐經驗來看,在以EOD模式實施水生態治理項目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要的是,要高度重視生態治理的緊迫性和整體協調性。生態環境導向的核心在于針對具體問題而非單純依賴工程項目。這意味著,我們需要全面審視并理清那些阻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水環境生態保護、水污染防治及河道綜合整治等關鍵水生態問題,深入探究其根源,并據此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治理策略。第二,要深入挖掘項目的盈利潛力。通過精心挑選和設計相關聯的產業項目,確保項目內部能夠實現經濟收益的平衡。具體來說,項目盈利的途徑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可以采取“生態資源直接轉化”的策略,即直接依托生態治理過程中產生的資源資產(例如水資源、砂石材料、淤泥利用以及土地開發等),開發出相關的服務或產品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則運用“生態環境間接促進”的方法,即借助生態治理后所營造的優質環境(如美麗的自然景觀、豐富的生物多樣性等),來扶持和發展與之相適應的產業,從而實現經濟效益的增長。第三,要確保項目的實施具備高度的整合性與連貫性。可以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一次性選定項目的執行主體,該主體將全權負責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及維護工作。這個實施主體既可以是單獨的投資人,也可以是投資人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聯合組建的項目公司。為了吸引專業機構參與到具體項目中來,實施主體可以采取控股專業子公司的模式,從而確保項目執行的專業性和效率。第四,必須嚴格防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累積。在項目融資過程中,任何形式的借貸資金,以及不符合國家政策的股東借款、“名股實債”等資金形式,均不得被用作項目的資本金?;I集項目資本金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規定,不得違規增加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負擔,同時也要符合國家對于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管理的相關要求。要確保資本金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嚴格評估投資收益,并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第五,要高度重視程序的合法合規性。應避免通過授權等不正當方式直接指定項目的執行主體;在項目立項時,要確保項目的類別和方式合理且恰當;不得將土地出讓收益、土地指標交易收益或封閉區域內新增的財政收入返還等作為項目的資金來源;在獲取砂石資源等自然資源資產的處置權和收益權時,必須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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